本文引用自admin - [公告] 痞客邦 PIXNET MIB(MONEY IN BLOG)部落格廣告分潤計劃

 

 

MIB (MONEY IN BLOG) 部落格廣告分潤計劃施行內容如下:



一、測試廣告上線日期:2013 年 05 月 20 日 
正式廣告預計將於 2013 年 06 月上線,影音廣告預計於 2013 年 09 月上線。

* MIB側欄廣告將於 2013 年 06 月 24 日起投放正式廣告,已完成申請的會員即可開始累計廣告金,當日的廣告點擊數據將可於三日後在部落格管理後台「廣告金與成效」中進行查詢。

二、申請資格:擁有痞客邦帳號之會員即具有本方案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歲,若未滿二十歲,應於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方案之所有內容及其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方案的服務。當參加本方案的申請人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方案時,本公司將視為未滿二十歲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方案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三、申請方式
1,痞客邦會員:登入帳號線上申請參加部落格分潤計畫,並經確認成功建立分潤真實帳戶者。
2,非痞客邦會員:先申請成為痞客邦會員,再線上申請參加部落格分潤計畫,並經確認成功建立分潤真實帳戶,同步亦取得痞客邦會員帳號。若您已有其他部落格平台帳號,可以使用站方提供的搬家功能,將外站作品一次輕鬆搬進痞客邦部落格平台。

四、申請流程
1,登入帳號線上申請於註冊頁面填妥資料並上傳相關證件圖檔,並確認相關資料與所提供之身分證圖檔完全相符後,送出申請審核。
2,痞客邦將會於三個工作天內核實申請人資料後,並以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會員,已確認其身分無誤。
3,若申請人於收到痞客邦 MIB 廣告分潤服務 開通通知信後,請於72個小時內按下啟用帳號,即成功完成分潤計畫的會員註冊。若未通過審核或未有於72個小時內啟用帳號,將視同申請失敗,必須重新送出身分審核申請。
4,分潤廣告金將會於分潤計畫會員申請成功後,即開始計算。

五、分潤計畫廣告型態:MIB 側欄廣告、MIB 特開影音廣告。
廣告放置位置請會員不吝參考展示部落格
申請人啟用分潤帳戶成功後即可享受該部落格內側欄上方站方廣告的營利分潤,申請人亦可自由選擇是否顯示MIB特開影音廣告並參加分潤

六、廣告金計算方式
MIB側欄廣告:以 CPC 加上人氣指數做計算 (Cost Per Click,每次點擊計費),並由痞客邦將自廣告委刊方收取之廣告收益扣除相關費用後,依一定比例拆分予申請人。
MIB特開影音廣告:以 CPV 加上人氣指數做計算 (Cost Per View,按顯示效果付費) 並由痞客邦將自廣告委刊方收取之廣告收益扣除相關費用後,依一定比例拆分予申請人。

七、廣告金領取
申請人帳戶累積分潤獎金達到新台幣壹仟元時,可於當月五號到十號間申請結算,痞客邦將於當月月底將請款金額支票以掛號寄出(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申請人申請每筆分潤廣告獎金時,痞客邦將收取帳務處理費用(支票:25元,匯款:30元),該筆費用將於該次申請廣告金額中時直接扣除,例:當次申請之分潤廣告金額為新台幣壹仟元整時,其實際收到支票金額為:1000-30=NT.970。除此之外,若累計金額有小數點,則當月可申請金額為小數點前一位整數,小數點後之位數將直接累計至下個月。

八、廣告金結算期
本方案每兩年為一次結算期,從申請人註冊成功或最後一次於痞客邦申請領款或消費時間為計算起點(以孰後者為準)起算,若申請人累計的分潤金額獎金未滿壹千元,且未有任何於痞客邦領款或消費記錄者,申請人同意該累計金額將會由痞客邦捐出給政府立案之公益團體。 若兩年內未領取之分潤獎金滿達壹千元,則痞客邦將會通知會員領款。

 

九、贊助廣告
申請人同意贊助播放以下兩類廣告,網友瀏覽或點擊下類廣告時,痞客邦將不支付任何廣告分潤給申請人。
1,痞客邦與相關公益團體配合之公益廣告
2,痞客邦站內廣告(含 7HEADLINES)

十、個人部落格創作空間
痞客邦會員不參加分潤計畫且部落格內為純創作空間者,站方亦將於近日內推出「個人部落格創作空間(無廣告) APP」,可透過痞客邦應用市集中付費下載取得,加掛此廣告遮罩 APP 後,會員的創作空間中將無法有任何廣告版位 (包含站方廣告與會員個人加掛的廣告)。

「個人部落格創作空間(無廣告) APP」預計將於2013 年 05 月底前上架,還請會員不吝密切留意站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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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